关于增补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副秘书长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各专委会、《公关传媒》战略合作单位、江西工业工程职院分会:
因协会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章程》规定,经秘书处推荐,征求候选人本人及其单位负责人意见,会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并报理事会审定通过,增补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名单如下:
副会长:
黄 姚 萍乡市润华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秘书长:
张明非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刘长虹 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 欣 萍乡市御言家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校长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