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208号)提出“鼓励与政府完全脱钩的行业协会等遵循市场竞争规律开展相关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T/PXPRA 002-2023)文件精神,为加速推进我市品牌建设,大力提升全市制造业、服务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及其品牌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品牌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萍乡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24年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范围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类。在萍乡市境内生产,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申报目录及规模要求(附件1),年销售额、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知名度居全市同行业前列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以及到期复评的2021年萍乡名牌产品,可以申报2024年萍乡名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和申报产品应具备《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团体标准6.1、6.2条款的申请条件;
2.食品生产企业应通过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医药生产企业应通过GMP认证,且近三年无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3.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报的,需提供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荐公函、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4.下列企业和产品年销售额可适度放宽: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市场占有率列全省前三位的产品(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5.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产品申报:
(1)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须经行政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
(2)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范围而未取得认证的;
(3)2021年以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或正在调查核实之中的;
(4)2021年以来,申报产品经质量监督抽查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者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索赔的;
(5)近三年内申报数据不齐全或出现2年以上经营性亏损的;
(6)企业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申报方式
萍乡名牌产品的申报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方式同时进行,服务业名牌仅需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需与电子文本内容保持一致。企业需如实申报,提供的数据等内容要真实可查,关于产品销售额、纳税额、出口量等相应数据和有关统计数据的真实情况,市品牌委员会将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议,共同做好产品销售额、纳税额、出口量等相关数据的核实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减免税政策的产品须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文件,其他组织提供的文件排名等不作为认定依据。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电子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
1.电子申报:8月30日-12月30日,申报企业可联络市品牌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对接人邓少球(负责资料传达及申报工作指导,电话13677998398、微信deng13677998398或QQ673745879);
2.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为一式二份,电子档材料经项目对接人确认好后,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填写完成后,打印装订成册邮递至市品牌委员会,也可直接报送至市品牌委员会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
市品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企业提交的书面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及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属实;申请表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书面申报与电子申报内容是否一致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书面或电话告知理由。
(三)材料上报
12月30日前,各相关企业单位需将企业申报材料及《2024年萍乡名牌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公示表》(附件1)的纸质、电子文本(按要求的格式填写)报送至市品牌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通知截止时间以后的申报材料,不接受数据不全、不按规定格式制作的申报材料)。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市品牌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萍乡公关”网上公示初审合格企业近三年来申报产品的销售额、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单位,接受社会和同行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提高申报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要做好申报前期的调研和摸底工作,充分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内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照条件、突出重点,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认真负责,严格审核
企业申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材料或申报数据存在虚报,在认定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实时在“萍乡公关”网上发布相关信息),且三年内该企业不得申报萍乡名牌产品。
(三)把握原则,严明纪律
萍乡名牌产品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团体标准的规定进行,坚持“企业自主申请,优胜劣汰,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决防止乱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
(四)注重诚信,企业自律
申报企业要认真阅读“申报萍乡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自觉诚信申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萍乡名牌认定工作,拒绝和抵制假借萍乡名牌产品认定名义的任何活动和付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品牌委员会办公室举报。
五、联系方式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品牌战略委员会(市公关协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萍乡市行政中心3号楼629室
联系电话:0799-6850813
13677998398(邓少球)微信deng13677998398
邮箱:pxggxh@163.com
邮编:337000
附件:1.2024年萍乡名牌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公示表
2.申报萍乡名牌产品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