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法院法官在上栗县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分中心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9月,柳某驾车撞伤张某。经交警部门认定,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某向上栗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柳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16万元。立案后,法官考虑到张某受伤尚未恢复,且系湖南居民。为减少张某路途奔波,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决定在上栗县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点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前来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的群众旁听。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保险公司按照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赔付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