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专委会、《公关传媒》战略合作单位、江西工业工程职院分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精神和规定,为加强团体标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社会化服务能力,协会制定了《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经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附:《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二0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