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文明创建的工作成果,7月13日,芦溪县城管局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人行道非机动车辆违停,对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停车位内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被缴车辆车主要求到县城管局接受批评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市民规范停车的自觉性。
在此,该局呼吁广大市民,车辆请放在指定车位,切勿占用盲道和绿化带。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行为是非机动车人行道违停呢?
非机动车人行道违停就是非机动车未按照人行道划定区域进行停放,主要有以下特点。
特点:想停哪里就停哪里,对划定的停车框熟视无睹,是上帝在你眼前遮住了帘吗?明明就在眼前的停车位,为什么就是不停进去!
那么,怎样才是既正确又文明的停放方式呢?
芦溪的非机动车主们,应该这样做。
第一,请找到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
第二,车头朝外统一停放
就像这样⬇⬇⬇⬇⬇⬇
《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设置公共停车泊位,并根据需要可动车辆违规停放进行处罚,取得一定的成效,机动车辆违规停放现象有所缓解,但是还是存在许多违规停车的现象,为了巩固文明创建的工作成果,7月13日,县城管局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人行道非机动车辆违停,对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停车位内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被缴车辆车主要求到县城管局接受批评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市民规范停车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