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单位、各专委会、《公关传媒》战略合作单位、江西工业工程职院分会:
根据中共萍乡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萍乡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和任职管理办法》的通知【萍社字(2025)34号】“第二十三条 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同一职位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文件要求,敖云萍、敖桂明两位同志担任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职务已超过两届。现敖云萍、敖桂明两位同志请求辞去协会副会长职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章程》规定,经请示业务主管单位和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表决通过,同意敖云萍、敖桂明两位同志辞去协会副会长职务。
特此通知。
